RoHS 是有害物質限制指令的縮寫。
標記為符合 RoHS 標準的電線或電纜產品遵循歐盟在有害物質限制指令 (RoHS) 下列出的準則。符合 RoHS 標準的產品不含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或多溴聯苯醚。RoHS 材料用更環保的替代品替代了這些材料。
歐盟于 2006 年 7 月通過了有害物質限制指令 (RoHS)。隨后對其進行了修訂,RoHS Recast 指令 (RoHS 2) 于 2013 年 1 月生效。
據歐盟稱,RoHS指令希望“防止危險廢物的產生”。RoHS 指令旨在通過限制在電子和電氣設備制造過程中使用有害材料來保護環境并減少與暴露相關的健康風險。
RoHS 2 中所做的修訂主要涉及合法性和法規執行政策。RoHS 2 還擴大了該指令的范圍,刪除了之前的一些豁免條款。RoHS 與 WEEE 指令密切相關,WEEE 指令對電子垃圾的處理進行了規范。
根據 RoHS 指令,合規性是“經濟運營商”的責任,其中包括制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和分銷商。
該指令目前適用于屬于以下類別的電子設備生產中使用的材料:
大、小家電
信息技術和電信設備
消費設備
燈泡和其他照明設備
電子電器工具
玩具、休閑和運動器材
醫療設備
監測/控制儀器
自動點膠機
半導體設備
RoHS 2 中的修訂旨在提高指令的有效性。RoHS 2 包括以前豁免的產品,并明確定義了新的豁免程序。RoHS 2 還包括對符合 RoHS 的產品添加 CE 標志的要求。